问题 | 农村宅基地红线的最新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农村宅基地使用需遵守红线:土地所有权不变、用途不变、保护农民权益。农民建住宅需经程序:申请、现场勘查、填申请表、村委会审查、审核上报、审批、放样、验收发证。土地管理部门应合法认定并审查农村宅基地使用,避免违法行为。 法律分析 一、使用农村宅基地红线有哪些? 使用农村宅基地红线有: 1.不能改变土地所有制,就是农民集体所有; 2.不能改变土地的用途,农地必须农用; 3.不管怎么改,都不能损害农民的基本权益。 二、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程序是什么? 1、申请 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当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用地申请。村委会应当在每一个季度集中申请材料,依法召开村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审议,并张榜公布,在张榜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本村村民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上报给乡镇国土资源所初审。 2、现场勘查 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国土资源所进行现场勘查和群众调查,审查建房用地和建设申请条件,并制作勘查笔录和审查意见书。 3、填申请表 国土资源所初审合格后发放《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 4、村委会审查 村委会对申请人提交的《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证明申请人的原住宅用地情况和家庭成员现居住情况,由负责人签字,同时加盖村民委员会公章,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5、审核上报 乡(镇)人民政府在收到村委会上报的住宅建设用地申请材料后完成审核并现场确定规划用地范围,并报县国土资源局初审。县国土资源局对符合审批条件的上报县人民政府。 6、审批 县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由县国土资源局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7、放样 由国土资源所牵头协同乡镇政府人员根据《建设用地批准书》和《村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到实地放样,划定范围,填写《放样记录卡》,放样参加人应当在《放样记录卡》上签字。放样后,用地申请人方能动工建设。 8、验收发证 新建、改建、扩建农村村民住宅,应当自房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法申请办理土地初始登记或者变更登记手续和房屋产权登记手续,领取土地使用权证书和房屋所有权证书。 农村宅基地的使用,需要根据实际使用情况进行合法的认定,并由土地管理部门进行合法的审查,避免法律适用错误。土地管理部门在审批相关农村宅基地时,应当严格履行法律规定,存在违反上述红线的,是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 结语 合法使用农村宅基地需遵守红线限制:不能改变土地所有制,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且不能损害农民权益。建住宅程序包括申请、现场勘查、填申请表、村委会审查、审核上报、审批、放样、验收发证。使用宅基地需经合法认定和审查,土地管理部门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违反红线限制将受到法律追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18修正):第四章 沙化土地的治理 第二十三条 沙化土地所在地区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防沙治沙规划,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因地制宜地采取人工造林种草、飞机播种造林种草、封沙育林育草和合理调配生态用水等措施,恢复和增加植被,治理已经沙化的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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