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市场监管局食品科工作职责 |
释义 | 市场监管局食品科工作职责如下: 1、承担辖区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食品质量监督抽检、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食盐质量安全监管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含办案指导)职责。 2、负责辖区内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督保障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职责。 3、配合落实辖区食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开展辖区食品安全宣传工作。 4、负责生产、流通、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指导开展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5、负责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食品安全日常工作。 6、负责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场监管局的作用如下: 1、监督市场经济秩序:市场监管局通过规范市场行为,打击市场违法行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的环境,促进经济发展; 2、保护消费者权益:市场监管局负责监督商品和服务质量,预防和打击虚假广告、假冒伪劣等行为,维护消费者权益,保护消费者安全和利益; 3、管理市场主体:市场监管局负责管理市场主体的注册和备案,审批和监管企业经营许可证和资质证书,维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 4、组织市场调查: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和实施市场调查,了解市场需求和发展趋势,为政府制定宏观经济政策和行业规划提供参考依据; 5、保障食品安全:市场监管局负责监督和管理食品安全,制定和执行食品安全标准,实施食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公众的健康和安全。 综上所述,市场监管局食品科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以食品集中交易市场、食品物流配送等业态方式经营食品,以及庙会、游园会、展销会等场所内经营食品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负责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互联网、邮购、电视电话购物等无店铺方式经营食品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法律依据】: 《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监督暂行规定》第九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要针对下列事项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一)法律、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执行情况; (二)重要执法制度的实施情况; (三)行政执法中具有普遍性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 (四)上级机关和有关部门交办、转办、移送的执法事项; (五)社会公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事项; (六)其他需要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的事项。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专项执法检查的统筹安排,统一制定专项执法检查计划,合理确定专项执法检查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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