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退休待遇是国家公务中退休制度的核心内容。《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在《退休》一章中规定:“国家公务员退休后,享受国家规定的养老保险金和其他福利等遇”。合理确定国家公务员的退休待遇,关系到能否保证国家公务员退休后的基本生活,关系到整个公务员队伍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社会的安定和发展。因此,确定国家公务员退休后的待遇,就遵循三个基本原则:一是确定科学的退休金计发标准和办法;二是体现功绩原则,鼓励敬业精神;三是建立正常的调节机制。 法律依据: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 第七十八条 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国家公务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 (二)丧失工作能力的。 第七十九条 国家公务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人提出要求,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 (一)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且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 (二)工作年限满三十年的。 第八十条 国家公务员退休后,享受国家规定的养老保险金和其他各项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