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驶证不见了处理违章需要带行驶证原件吗 |
释义 | 行驶证原件不在通常是没有办法处理违章的。驾驶人处理交通违章,应当在收到交通违章处罚单的15天内,携带违章驾驶人的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和罚单等材料到交通管理部门缴纳罚款。 一、处理违章需要本人去吗 处理违章是否需要本人去需要分情况进行讨论: 1、一般处理违章需要本人亲自到场; 2、但是如果是现场处罚的违章处罚单,只要去银行缴纳罚款即可,无论是否是当事人都可以进行缴纳。 一、处理违章的流程如下: 1、处理违章需要带的证件有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违章确认书,到交警队办理相关手续; 2、处理交通违章一般要在违章所在地办理,去车管所进行确认领取确认书,然后去指定银行交上罚款。 二、交通违章一般不可以异地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1、 在省内不同城市违章,可以到车辆登记的城市交警部门进行缴纳罚款和扣分; 2、 如果在省内其他城市出行,被交警现场抓到违反交通行为,这时交警会开罚单通知,现场交警是不会收取任何罚款的。然后驾驶员可以回到当地城市,携带行驶证、驾驶者到当地交警部门指定的银行进行交纳罚款和到车管所进行扣分。 3、 或者到年尾,车辆要年检的时候,将所有违规行为进行一次性处理。 总而言之,处理违章不一定需要本人去,可以委托他人代缴罚款,当事人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不去指定银行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处理违章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处理交通违章需要携带以下证件材料: 1、发生交通违章行为车辆的行驶证的正副本原件; 2、驾驶人员身份证的原件; 3、驾驶人员驾驶证的正副本原件; 4、《违反交通管理罚款收据》和《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决定书》。 三、车辆违章怎样处理 车辆违章后,车主应当立即处理违章。 违章后,携带驾驶证以及行驶证前往车辆违章地或车辆注册地的交警大队或行政综合处理大厅进行违章处理。如果只是需要缴纳罚款的,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以上是对这个问题的解答。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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