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规定高利贷属于无效合同吗,合同无效的情景有哪些 |
释义 | 高利贷不属于无效合同,根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借款人知情;以其他企业借贷或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借款人知情;出借人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 法律分析 高利贷不属于无效合同。根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二)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三)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四)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五)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 拓展延伸 高利贷的法律地位及其在合同法中的处理方式 高利贷在法律中的地位备受关注,其在合同法中的处理方式也具有重要意义。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高利贷通常被认定为一种违法行为,属于无效合同。在合同法中,对于高利贷的处理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借款人可以主张合同无效,要求返还所支付的高额利息;其次,法院可以判决高利贷合同无效,并追究借款人的违约责任;此外,金融监管部门也会采取措施打击高利贷行为,保护借款人的合法权益。总之,高利贷在法律中被视为一种违法行为,合同法对其有明确的处理方式,旨在保护借款人的合法权益。 结语 高利贷在法律中备受关注,其在合同法中的处理方式具有重要意义。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高利贷通常被认定为违法行为,属于无效合同。借款人可主张合同无效,要求返还高额利息;法院可判决高利贷合同无效,并追究借款人违约责任;金融监管部门亦会采取措施打击高利贷行为,保护借款人权益。总之,法律对高利贷有明确处理方式,旨在保护借款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2003修正):第四章 业务 第二十九条 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对政府财政透支,不得直接认购、包销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2015修正):第十二章 基金行业协会 第一百一十一条 基金行业协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教育和组织会员遵守有关证券投资的法律、行政法规,维护投资人合法权益; (二)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建议和要求; (三)制定和实施行业自律规则,监督、检查会员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对违反自律规则和协会章程的,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四)制定行业执业标准和业务规范,组织基金从业人员的从业考试、资质管理和业务培训; (五)提供会员服务,组织行业交流,推动行业创新,开展行业宣传和投资人教育活动; (六)对会员之间、会员与客户之间发生的基金业务纠纷进行调解; (七)依法办理非公开募集基金的登记、备案; (八)协会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2003修正):第四章 业务 第二十五条 中国人民银行可以代理国务院财政部门向各金融机构组织发行、兑付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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