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与贷款金额不符,如何解决? |
释义 | 贷款金额与合同不一致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应以实际到账金额为贷款本金,贷款人需赔偿借款人损失。如果借款人未按约定时间和金额收取贷款,则需按约定时间和金额支付利息。 法律分析 当实际到账的贷款金额与借贷合同约定的金额不一致的,以实际到账的金额为贷款本金,而不能以借贷合同约定的金额。贷款合同中借贷双方虽然达成了借贷的合意,但是借款没有实际交付的,双方之间签订的贷款合同没有生效。 贷款金额与合同不一致怎么办的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拓展延伸 合同中贷款金额不一致,如何调整和解决? 当合同中贷款金额出现不一致的情况时,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来进行调整和解决。首先,双方当事人应该仔细审查合同条款,核对贷款金额的正确性,并与相关文件进行比对。如果发现确实存在不一致,可以考虑以下解决方案。一是与对方当事人进行沟通,明确双方的意图和期望,寻求协商解决的可能性。二是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或法律顾问,寻求法律意见和建议,了解法律程序和可行的解决途径。三是根据合同条款中的争议解决机制,例如仲裁或诉讼程序,寻求第三方的介入和裁决。无论采取哪种方式,都需要保持沟通和合作,以达到公平、合理的解决结果。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当贷款金额与合同不一致时,贷款人未按约定提供借款应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约定收取借款应支付利息。解决方案包括沟通协商、咨询律师法律顾问、依法仲裁或诉讼等途径。保持沟通和合作,以达到公平、合理的解决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2003修正):第五章 金融监督管理 第三十二条 中国人民银行有权对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的下列行为进行检查监督: (一)执行有关存款准备金管理规定的行为; (二)与中国人民银行特种贷款有关的行为; (三)执行有关人民币管理规定的行为; (四)执行有关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管理规定的行为; (五)执行有关外汇管理规定的行为; (六)执行有关黄金管理规定的行为; (七)代理中国人民银行经理国库的行为; (八)执行有关清算管理规定的行为; (九)执行有关反洗钱规定的行为。 前款所称中国人民银行特种贷款,是指国务院决定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向金融机构发放的用于特定目的的贷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借贷双方通过网络贷款平台形成借贷关系,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仅提供媒介服务,当事人请求其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通过网页、广告或者其他媒介明示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其为借贷提供担保,出借人请求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2003修正):第四章 业务 第三十条 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向地方政府、各级政府部门提供贷款,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贷款,但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可以向特定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贷款的除外。 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