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可以要求召开业主委员会议,确认物业公司违约、侵权。 我国物业强拆的处理方式有两种:第一种是向有关的行政部分的房地管理局进行投诉;第二种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物业赔偿损失。 如果物业公司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可以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由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按照规定处以罚款。 一、小区物业不负责任怎么投诉 物业不负责任应该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责任事项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国家对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实行资质管理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物业管理企业超越资质等级承接物业管理业务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