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禁止利用明火照明或者发现吸烟不予制止,或者未悬挂禁止吸烟标志;禁止允许带入或者存放易然、易爆物品;禁止在营业场所安装固定的封闭门窗珊拦;禁止在营业期间封堵或者锁闭门窗、安全疏散通道或者安全出口; 法律依据: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履行信息网络安全、治安和消防安全职责,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禁止明火照明和吸烟并悬挂禁止吸烟标志; (二)禁止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三)不得安装固定的封闭门窗栅栏; (四)营业期间禁止封堵或者锁闭门窗、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五)不得擅自停止实施安全技术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