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叫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
释义 | 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是小微企业计算所得税时的一项优惠政策,企业可以减少75%的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是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它是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后的余额。纳税人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应纳税所得额的正确计算,同成本、费用核算关系密切,直接影响到国家财政收入和企业的税收负担。 减按25%是企业所得税针对小型微利企业的最新规定,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按应纳税所得额分为两段计算: 1、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为5%(25%x20%); 2、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10%(50%x20%)。 应纳税所得额是以企业所得税为计税依据,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应纳税所得额为企业每一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 应纳所得税额,就是企业当期应当缴纳的税额,等于应纳税所得额乘于适用税率。 应纳税额是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的结果,用公式表示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对象如下: 1、法定对象。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而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国内公民,在华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 2、居民纳税义务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是居民纳税义务人,应当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即就其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3、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是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仅就其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综上所述,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纳税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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