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劳动争议在实践中非常常见,相信很多人都与公司发生过劳动纠纷,我们可以选择去申请劳动仲裁解决纠纷,如果对劳动仲裁结果仍然不服的话,可以继续向法院起诉。被告:丽丽(广州)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GG地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联系电话:020-xxxx原告与被告解除劳动合同争议一案,因不服广州开发区萝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穗开萝劳人仲案字[2015]xxx号《裁决书》,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差额10xxx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及理由:广州开发区萝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穗开萝劳人仲案字[2015]xxx号《裁决书》,未正确认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基数,本案中应当认定原告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均工资为8xxx元,则被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向原告支付的赔偿金数额为2xxx元,因被告已向原告支付赔偿金1xxx元,故被告尚拖欠原告赔偿金差额1xxx元。原告自20xx年8月4日入职被告处工作,20xx年x月4日双方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xx年6月11日,被告向原告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解除与原告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同时以补偿金名义向原告支付经济补偿金1xxx元。原告在被告处工作期间,被告以企业年金形式为原告建立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明确规定连续服务八年则企业年金100%归属职工个人所有,且我国《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三条第1款亦明确规定企业年金全额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因原告已在被告处工作12年,故企业年金早已全额归属原告所有成为原告工资组成部分。原告离职前12个月企业年金总额中个人缴纳部分已计算在原告日常工资单内不再重复计算,而对于企业缴费与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部分的数额则合计为1xxx元(其中企业缴费部分数额为7xxx元,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部分数额为4xxx元),故,原告离职前12个月企业年金部分月平均工资数额为9xxx元。20xx年8月19日,萝岗区劳动仲裁委员会庭审中,被告主张原告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均工资为8xxx元,同时否认企业年金属于工资范畴,那么,被告在自认为合法解除劳动合同时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数额就应当是9xxx元,而不应当是1xxxx元,被告作为大型跨国知名企业,不可能在财务核算、行政审批等出现如此重大纰漏,更不可能凭白无故将1万多元钱无偿支付给原告,唯一可能的就是:被告在解除劳动合同计算经济补偿时已经将企业年金全额作为原告工资组成部分,并将其作为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基数。那么,原告离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应当为:被告认可的月均工资xxx元+企业年金部分月平均工资9xxx元,合计为8xxxx元。则,被告自认为合法解除劳动合同时的经济补偿金数额为1xxxx元,与被告实际支付的补偿金1xxxx元极为接近。所以,被告在解除劳动合同计算经济补偿时,已经认可企业年金全额系属于员工工资组成部分的,并将其作为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基数。故,原告离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应为xxxx元,被告应当向原告支付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为xxxx元,因被告已付1xxx元,故被告尚拖欠原告赔偿金差额1xxxx元。综上,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请求贵院公正审理此案,判如所请。以后大家写劳动纠纷起诉状就可以参照着上述的范本去写,其实与普通的民事起诉状无异。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