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调解结案的诉讼费怎么收? |
释义 | 调解结案的诉讼费一般减半收取,具体操作因地区和法院而有所不同。法院调解书具有确定民事法律关系、结束诉讼和强制执行的效力。调解成功的案件可以直接结束诉讼,调解书和调解笔录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再起诉。调解协议是在法院主持下自愿达成的,若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更加提倡调解,只有无法调解的案件才进行审判。 法律分析 一、调解结案的诉讼费怎么收? 这个一般是减半收取的,不过地区性可能会有些不同的。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五条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调解和撤诉退一半,但这个具体的操作,各地各法院都有不太相同的做法。但大的原则是撤诉,退一半诉讼费。调解,如就诉讼费用的负担达成一致意见,按照最高院的诉讼费收费办法,也是可以退一半的。 二、法院调解书具有哪些效力? 调解书具有以下法律效力: (一)确定当事人间民事法律关系的效力 人民法院的调解书送达当事人,表明双方当事人对曾经发生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已经取得共识并得到法律的确认,原先争议的法律关系演变为无争议的法律关系,权利方应依法行使权利,义务方应依法履行义务,双方当事人从此不得对此法律关系再发生争议。这是法院调解书在实体法上的效力。 (二)结束诉讼的效力 当事人的调解协议是在人民法院主持下自愿达成的;人民法院根据调解协议制作的调解书和调解笔录,则是在法律上对当事人调解协议的确认。因此,人民法院的调解书送达当事人和调解笔录依法生效后,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益争议,在法律上已最终解决,当事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向人民法院再行起诉,这是法院调解在程序法上的效力。调解书和特定的调解笔录依法生效后,其法律效力同法院生效判决书一样,当事人即丧失了上诉权。当事人如对法院的调解书和调解笔录有异议,也不能提起上诉。调解协议是双方当事人根据自愿、合法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达成的,并在调解书送达前和调解笔录依法生效前,还允许双方当事人反悔。所以对生效的调解书和调解笔录,在法律上不存在当事人上诉的问题。 (三)强制执行的效力 调解协议是双方当事人在人民法院主持下自愿达成的,一般情况下当事人都能自觉履行。但在司法实践中,有的当事人拒不履行调解协议确定的义务,于是就发生强制执行问题。依照法律规定,若调解书有给付内容的,一方当事人又不履行确定的义务,另一方当事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在审查案件的时候更加提倡的是调解,首先进行调解,不能调解的案件才进行审判,调解成功的案件可以直接结束案件的诉讼效力,法院调解的效力也有强制执行的效力,还有确定民事关系的效力。 结语 通过调解方式结案或当事人申请撤诉时,一般会减半收取诉讼费。具体操作可能因地区和法院而异,但大原则是撤诉退一半费用,调解可退一半或按最高院规定退费。此外,法院的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能够确认当事人间的民事法律关系,并结束诉讼。调解书具有实体法和程序法上的效力,即确认法律关系和解决争议,当事人不得再起诉。对于拒不履行调解协议的一方,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更倾向于调解,调解成功可终结诉讼并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同时确定民事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五章 调解协议 第三十三条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依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 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无效的,当事人可以通过人民调解方式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达成新的调解协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五章 调解协议 第二十八条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可以制作调解协议书。当事人认为无需制作调解协议书的,可以采取口头协议方式,人民调解员应当记录协议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二章 人民调解委员会 第十一条 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各项调解工作制度,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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