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专利权终止后如何恢复 |
释义 | 专利权终止后的恢复: 1、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耽误了期限,造成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但是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专利局说明理由并附具有关证明文件,请求恢复其权利; 2、当事人因正当理由而耽误了期限,造成权利丧失的,可以自收到专利局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向专利局说明理由,请求恢复其权利; 3、未如期缴纳维持费或年费的,只能以不可抗拒的事由为理由,请求专利局恢复其权利。 一、恢复权利请求书注意事项: 1、本表应当使用中文填写,字迹为黑色,文字应当打字或印刷,提交一式一份。 2、本表第①栏所填内容应当与该专利申请请求书中内容一致。其中,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应为第一署名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如果该专利申请或者专利办理过著录项目变更手续,应当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变更后的内容填写。 3、本表第②栏中的“发文序号”位于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的通知书地址栏下方。 4、本表第③栏,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条的规定,应当清楚扼要地叙述恢复权利的理由。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请求恢复权利的,应当提交有关证明文件。依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条2款规定请求恢复权利的应当勾选正当理由,依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条1款规定请求恢复权利的应当勾选不可抗拒的事由。 5、本表第④栏中的方格供填表人选择使用,若有方格后所述情况的,应当在方格内作标记。 6、请求恢复权利时,应当办理权利丧失前应当办理的相应手续,消除造成权利丧失的原因。当事人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条第2款的规定请求恢复权利的,还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恢复权利请求费(1000元)。 7、本表第⑤栏,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由专利代理机构加盖公章。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个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或者盖章;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单位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有多个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的由代表人签字或者盖章。 8、复审程序中请求恢复权利应当使用复审程序恢复权利请求书。 二、专利权断交年费会有什么后果 专利年费的缴费时间是从专利申请日起开始计算,专利授权当年的年费应当在专利局发出的授予专利权通知书中指定的期限内缴纳,以后每年的年费应当在前一年度期满前一个月内预缴,到期前一个月内未缴纳的,专利局还会给予一个月的宽限期,如在到期后的一个月内仍未缴纳费用的,那就会产生专利年费滞纳金。 专利年费过期一个月是不需要缴纳滞纳金的,从过期的第二月开始产生全额年费5%的滞纳金,同时专利局也会下发缴费通知书,往后逐月增加,直至过期的第六个月产生全额年费25%的滞纳金。注意:只要在专利年费过期的六个月内补缴完专利标准年费和年费滞纳金,该专利就仍然会保持有效状态且不会产生任何问题。三种专利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10年内均可享受年费减缴政策。 然而专利年费过期超过六个月后则会产生专利权恢复费,目前专利权恢复费为人民币1000元,大概在过期7个月左右会下发专利权终止通知书,此时很多人以为到此专利权就真的终止了,其实并不是,还可以挽救。注意: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条第二款的规定,还可以自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通知(专利权终止通知书)之日起2个半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恢复权利。此时只要在收到专利权终止通知书后2个半月内补缴完专利标准年费、年费滞纳金以及恢复权利请求费,那么就可以挽回专利权。 最后,如果在收到专利权终止通知书后2个半月内还未缴纳上述费用,那么就确确实实真的是因为未缴年费而导致专利权终止失效了,而且无法挽回,彻底的变成了“公众专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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