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请求列举送达文书的途径 |
释义 | 送达文书方式包括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和公告送达。直接送达要求将文书直接交给受送达人,留置送达可将文书留在住所并记录送达过程,委托送达可由其他法院代为送达,邮寄送达以回执上注明的日期为送达日期,公告送达适用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行政处罚文书的送达方式有待进一步阐述。 法律分析 一、送达文书方式包括哪几种 1、一般有5种方式:一般采用直接送达的方式;受送达人拒收的,可以留置送达;直接送达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有关组织代为送达;邮寄送达;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可以公告送达。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直接送达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八十六条,留置送达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第八十七条,电子送达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除外。采用前款方式送达的,以传真、电子邮件等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八十八条,委托及邮寄送达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九十二条,公告送达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二、行政处罚文书送达方式有什么 结语 送达方式包括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和公告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时,应当直接交给受送达人或其代理人签收;留置送达是在受送达人或其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时,将文书留置在其住所,并在送达回证上记录拒收事由和日期;委托送达是指将文书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邮寄送达是通过邮寄方式将文书送达,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公告送达适用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通过公告方式进行送达,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行政处罚文书的送达方式与民事诉讼类似,具体方式根据相关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七章 期间、送达 第二节 送达 第八十八条 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七章 期间、送达 第二节 送达 第八十七条 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 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八章 期间、送达 第一百零七条 送达传票、通知书和其他诉讼文件应当交给收件人本人;如果本人不在,可以交给他的成年家属或者所在单位的负责人员代收。 收件人本人或者代收人拒绝接收或者拒绝签名、盖章的时候,送达人可以邀请他的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到场,说明情况,把文件留在他的住处,在送达证上记明拒绝的事由、送达的日期,由送达人签名,即认为已经送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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