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合同,保险公司有权要求被保险人提供相关医疗证明材料,但并没有明确规定需要提供完整的就医记录。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三十七条:“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应当诚实守信,提供真实、准确的资料。保险人有权要求被保险人提供与保险合同有关的资料和证明文件。” 2.《合同法》第九十二条:“当事人可以约定合同解除或者变更时应当提供的证明文件。如果当事人未约定,对方可以要求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3.《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保险人在核定保险金数额时,有权要求被保险人提供与事故有关的证明材料。” 综上所述,被保险人在申请重疾险赔偿时需要提供与事故有关的证明材料,但并没有规定需要提供完整的就医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