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投保人在理赔时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保险公司有权要求投保人提供相关医疗证明、病历资料等材料来核实被保险人的疾病情况,并根据合同约定进行理赔。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二十四条: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受益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应当依据保险合同的约定。 2.《保险法》第三十八条: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的疾病、伤害或者死亡等情况,应当及时、公正地进行理赔,不得拖延。 3.《保险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保险人应当根据保险合同约定,要求被保险人提供与理赔有关的材料,并对相关材料进行核实。 4.《重疾保险条款》第三十六条: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或者出险情况时,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因此,在购买重疾险时,投保人需仔细阅读保险合同,了解哪些材料需要提供,并在理赔时及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便保险公司能够及时核实被保险人的疾病情况,以便进行理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