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精神疾病被视为一种疾病,对于重疾险理赔,理论上也应当被包含在内。但是,具体情况需要根据保险合同中的相关条款来确定。如果合同中明确规定精神疾病不属于理赔范围,那么理赔时不会涉及精神疾病的医疗记录;如果合同没有明确规定,那么就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是否需要提供精神疾病的医疗记录。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二条,保险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保险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标的、保险金额、保险期间、保险费、保险责任和免除责任的范围和条件等条款。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对于保险合同中未约定的事项,应当参照有关法律和行业惯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事故的记录和报告制度,记录医疗事故的有关情况和处理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