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下午可以办理吗 |
释义 | 一、离婚下午可以办理吗 下午可以离婚吗?可以。 民政局的婚姻登记中心是政府的职能部门,只要是在正常的工作日都会办理离婚登记。同时,到民政局办理离婚属于协议离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四)双方当事人的照片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离婚后多长时间内能起诉分割财产 1、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的,诉讼时效为两年,自约定履行到期之次日起起算。 2、在离婚时未涉及到的财产,诉讼时效为两年,自发现之次日起起算。 3、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制造债务侵吞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自发现之次日起起算。 4、在签订离婚协议时,一方有胁迫、欺诈等行为,诉讼时效为一年,自离婚之次日起起算。 5、不服生效的判决书、调解书申请再审的,时效为两年,自判决书、调解书生效之次日起起算。 已离婚父母需要履行离婚后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吗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该权利在子女成年时即消灭。 婚姻双方当事人离婚以后,彼此不再承担同居义务,这就意味着双方当事人只能由一方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或双方轮流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 二、孕期可以离婚吗 女方在怀孕期间离婚是有所限制。那么这些限制是出于对女方的保护,用来避免女方在怀孕期间,男方不顾女方而进行离婚的情形所设置,所以仅仅针对的是男方的一些限制。而女方要提出离婚的,则不在此限。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所以怀孕期间女方提出离婚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受理。所以在怀孕期间女方是可以提出离婚。 三、夫妻异地可以离婚吗?夫妻双方在外地可以离婚吗 夫妻异地可以离婚吗?夫妻双方在外地可以离婚吗? 可以离婚的。但只能诉讼离婚。 夫妻一方在外地,其中一方又不愿意离婚,或愿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财产处理等方面未达成协议的,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有关规定,可区分不同情况向有权管辖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①向被告住所地(通常指户口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就是说,由要求离婚的一方向不愿意离婚的一方的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就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②向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3条的规定,夫妻一方在外地的下列情况,可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一是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二是被劳动教养的人;三是被监禁的人。 ③按照《意见》第11条的规定,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如果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向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地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此外,根据《意见》第12条的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可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向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向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四、怀孕时可以离婚吗 怀孕期间可以离婚,但男方不可以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申请的除外。与此同时,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经适当处理的,由婚姻登记机关发给离婚证。离婚可以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法院起诉。 也就是说,在女方怀孕期间,如下情况可以处理离婚事宜: 1、女方提出离婚,男方同意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协商一致; 2、男方提出离婚,女方同意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协商一致; 3、女方也可以在此期间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4、男方在此期间提起离婚诉讼,法院认为有必要接受男方离婚请求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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