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赠与合同属于诺成合同吗? |
释义 | 赠与合同的主旨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合同可以撤销,但经过公证或具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除外,它们不适用撤销规定。该主旨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和第六百五十八条的法律依据。 法律分析 赠与合同如果经过公证或者具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是诺成合同。除此以外的赠与合同属于实践合同,以赠与财产所有权的转移为生效要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吗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拓展延伸 赠与合同的效力及其适用范围 赠与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合同形式,其效力及适用范围在法律上具有一定的特殊性。赠与合同的效力取决于合同的成立和履行条件是否满足,以及合同所涉及的财产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赠与条件。通常情况下,赠与合同一经成立即产生效力,并且在法律上具有约束力。然而,赠与合同的适用范围相对有限,主要适用于个人财产的赠与行为。在商业领域,赠与合同的适用范围较为有限,更多的是通过其他合同形式来实现财产的转让和交易。因此,在理解赠与合同的效力及其适用范围时,需要考虑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 结语 赠与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合同形式,其效力及适用范围在法律上具有一定的特殊性。赠与合同的成立和履行条件是否满足,以及合同所涉及的财产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赠与条件,决定了其效力。赠与合同一经成立即产生效力,并且在法律上具有约束力。然而,赠与合同的适用范围相对有限,主要适用于个人财产的赠与行为。在商业领域,赠与合同的适用范围较为有限,更多的是通过其他合同形式来实现财产的转让和交易。因此,在理解赠与合同的效力及其适用范围时,需要考虑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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