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实行计件收费:每件收费数额为3000元,可上浮动50%,下浮不限。 2.涉及财产关系的,实行按标的额比例收费, 代理 每个阶段的收费数额依照下列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计计算: 2万元以下部分(含2万元)收费比例为800元; 2万元至10万元部分(含10万元)收费比例为4%; 10万元至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收费比例为3%; 5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收费比例为2%; 法律客观: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签订风险代理收费合同,约定双方应承担的风险责任、收费方式、收费数额或比例。 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律师事务所应当严格执行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的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