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合同备案后是否可以修改? |
释义 | 购房合同备案可更改,需双方协商一致;如无一致,不得更改。更改需注销原备案,重新签订合同并备案。《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规定开发商与购房人签订预售合同,开发商需在30日内备案。备案可委托代理人办理,须提供书面委托书。 法律分析 房管局备案的购房合同可以更改,但需要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如果不能达成一直的,则不能更改。此外,更改已备案的购房合同须注销原合同登记备案,并重新签订购房合同,申请新的合同登记备案。 法律客观: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拓展延伸 购房合同备案后的修改规定和限制 购房合同备案后的修改规定和限制根据不同地区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而有所不同。一般情况下,购房合同备案后的修改需要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且符合法律规定。修改可能涉及到房屋交付时间、房屋质量、价格等方面的调整。然而,需要注意的是,一些地区可能对购房合同的修改设置了限制,例如,限制修改次数、修改时间等。购房者在进行合同修改时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并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以确保合法合规。购房合同备案后的修改应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确保交易的公平合理性。 结语 购房合同备案后的修改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符合法律规定。不同地区有不同规定,一般涉及交付时间、质量、价格等调整。购房者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咨询专业律师意见,确保合法合规。修改应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双方权益,保障交易公平合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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