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已经在农贸市场交了租金合同,没有签字可以退回吗? |
释义 | 交了租金没签合同不可以退钱。没签合同,但是口头约定并交了租金的,视为双方之间的合同已经事实成立,此时不想租的,可能构成违约,违约方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我在农贸市场交了租金合同没签能退回吗 交了租金没签合同不可以退钱。没签合同,但是口头约定并交了租金的,视为双方之间的合同已经事实成立,此时不想租的,可能构成违约,违约方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我在农贸市场交了租金合同,没签就能退 交了租金没签合同不可以退钱。没签合同,但是口头约定并交了租金的,视为双方之间的合同已经事实成立,此时不想租的,可能构成违约,违约方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城镇农贸市场是否免征土地使用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2006〕483 号)的有关规定,城镇农贸市场按下列不同情况确定征免城镇土地使用税:(1)露天集贸(农贸)市场、蔬菜市场用地以及在街道两旁摆摊设点的流动性营业用占地,均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2)工商管理部门固定出租给单位和个人用于生产、经营的砖瓦结构建筑物所占用的土地,凡土地使用权属工商管理部门的,由工商管理部门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3)工商部门等牵头建造,个体户采取集资或承租形式取得的营业用房,土地使用税根据土地使用权属确定纳税人,土地权属未定或无租使用土地的,应由实际使用人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我是在市场内的商户,现在市场内所有商户都在亏损,可不可以要求市场方退租金 市场退摊位如下:租赁双方当事人协商摊位的解约事宜,签订解除市场摊位租赁合同确认书、注意保留书面文件,搬离退出办理交还手续,清点物品退还剩余的租金和押金。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七百三十三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租金押金已经交了,房东应该依法给我几天签合同 法律分析:1、法律对应当在交定金后多少天内签合同没有规定,由当事人自行约定;2、如果当事人一直未采用书面形式的租赁合同关系,将会视为不定期租赁。3、不定期租赁中的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第七百三十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该内容由 冯莹莹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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