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仲裁司法鉴定中是否有关于字迹的具体规定? |
释义 | 劳动仲裁中,字迹鉴定可由当事人约定的机构进行;无约定或无法达成约定时,由仲裁庭指定的机构进行。当事人有权进行质证和辩论,最后意见应征询当事人。 法律分析 劳动仲裁司法鉴定字迹,可以交由当事人约定的鉴定机构鉴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无法达成约定的,由仲裁庭指定的鉴定机构鉴定。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有权进行质证和辩论。质证和辩论终结时,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应当征询当事人的最后意见。 拓展延伸 劳动仲裁中字迹鉴定的实施与规范 劳动仲裁中字迹鉴定的实施与规范是确保劳动纠纷案件的公正和合法性的重要环节。在劳动仲裁过程中,字迹鉴定被用于验证、辨认和鉴定与劳动合同、文件、证据等相关的字迹真伪。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劳动仲裁中的字迹鉴定应遵循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确保鉴定专业性和准确性。具体规范包括鉴定机构的资质认定、鉴定人员的专业背景和技能要求、鉴定程序的规范性等方面。只有依法实施字迹鉴定并遵循规范,才能保障劳动仲裁的公正性和权益的合法性。 结语 劳动仲裁中的字迹鉴定是确保案件公正和合法性的重要环节。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否则由仲裁庭指定。在仲裁过程中,当事人有权进行质证和辩论。为了保证字迹鉴定的准确性和专业性,应遵循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并遵循相关规范。只有依法实施字迹鉴定并遵循规范,才能保障劳动仲裁的公正和当事人权益的合法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七条 【鉴定】仲裁庭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可以交由当事人约定的鉴定机构鉴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无法达成约定的,由仲裁庭指定的鉴定机构鉴定。 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者仲裁庭的要求,鉴定机构应当派鉴定人参加开庭。当事人经仲裁庭许可,可以向鉴定人提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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