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经济类法院民事调解收费标准为: 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三条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二)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 (三)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因调解而阻止当事人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第四条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不收取任何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