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青岛市社会平均工资多少 |
释义 | 青岛市2018年社会平均工资为6710元。平均工资是一项反映工资总体水平的指标,指企业、事业、机关单位的职工在一定时期内平均每人所得的货币工资额。计算公式为:职工平均工资=报告期实际支付的全部职工工资总额/报告期全部职工平均人数。 法律分析 青岛市2018年社会平均工资为6710元。 二、什么是平均工资 平均工资,是一项反映工资总体水平的指标,指企业、事业、机关单位的职工在一定时期内平均每人所得的货币工资额。它不同于每一个人的具体工资水平。 计算公式为:职工平均工资=报告期实际支付的全部职工工资总额/报告期全部职工平均人数。 解释:平均工资是单位工资总额除以年内(季度内)平均职工人数得出的。 拓展延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的工资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同工同酬、支付足额和及时支付的原则。而根据《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2018年青岛市城镇居民社会平均工资的通知》,青岛市2018年城镇居民社会平均工资为72795元。因此,青岛市2018年社会平均工资为72795元。 结语 平均工资是反映工资总体水平的指标,指企业、事业、机关单位的职工在一定时期内平均每人所得的货币工资额。计算公式为:职工平均工资=报告期实际支付的全部职工工资总额/报告期全部职工平均人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五章 工 资 第四十九条 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 (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三)劳动生产率; (四)就业状况; (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五章 工 资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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