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期权合同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期权合约是一种具有不同于期货合约特点的交易形式。其买方具有权利而没有义务必须履行合约,而卖方则有义务必须按照事先规定的价格履行。期权合约的内容及要素包括交易单位、最小变动价位、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执行价格、执行价格间距、合约月份、最后交易日、到期日和权利金等。期权买方需要支付权利金作为期权费,用于获取期权合约所赋予的权利。执行价格是期权买方行使权利时事先规定的买卖价格,也是期权卖方必须履行的义务 法律分析 期权合约是在期货合约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它与期货合约的不同之处在于期权合约的买方具有权利而没有义务必须履行合约。 期权合约是指由交易所统一制定的、规定买方有权在合约规定的有效期限内以事先规定的价格买进或卖出相关期货合约的标准化合约。所谓标准化合约就是说,除了期权的价格是在市场上公开竞价形成的,合约的其他条款都是事先规定好的,具有普遍性和统一性。 二期权合同的内容及要素 交易单位:是指每手期权合约所代表标的的数量。 最小变动价位:是指买卖双方在出价时,权利金价格变动的最低单位。 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是指期权合约在一个交易日中的权利金波动价格不得高于或低于规定的涨跌幅度,超出该涨跌幅度的报价视为无效。 执行价格:是指期权的买方行使权利时事先规定的买卖价格。这一价格一经确定,则在期权有效期内,无论期权之标的物的市场价格上涨或下跌到什么水平,只要期权买方要求执行该期权,期权卖方都必须以此执行价格履行其必须履行的义务。 执行价格间距:是指相临两个执行价格之间的差,并在期权合约中载明。在郑商所设计中的硬冬白麦期权合约中规定,在交易开始时,将以执行价格间距规定标准的整倍数列出以下执行价格:最接近相关硬冬白麦期货合约前一天结算价的执行价格(位于两个执行价格之间的,取其中较大的一个),以及高于此执行价格的3个连续的执行价格和低于此执行价格的3个连续的执行价格。 合约月份:是指期权合约的交易月份。与期货合约不同,为了减少期权执行对标的期货交易的影响,期权合约的到期日一般提前至其合约月份前的一个月内。 最后交易日:是指某一期权合约能够进行交易的最后一日。 到期日:是指期权买方能够行使权利的最后一日。 权利金:权利金(premium)又称期权费、期权金,是期权的价格。权利金是期权合约中唯一的变量,是由买卖双方在国际期权市场公开竞价形成的,是期权的买方为获取期权合约所赋予的权利而必须支付给卖方的费用。对于期权的买方来说,权利金是其损失的最高限度。对于期权买方来说,卖出期权即可得到一笔权利金收入,而不用立即交割。 执行价格:执行价格是指期权的买方行使权利时事先规定的买卖价格。执行价格确定后,在期权合约规定的期限内,无论价格怎样波动,只要期权的买方要求执行该期权,期权的卖方就必须以此价格履行义务。如:期权买方买入了看涨期权,在期权合约的有效期内,若价格上涨,并且高于执行价格,则期权买方就有权以较低的执行价格买入期权合约规定数量的特定商品。而期权卖方也必须无条件的以较低的执行价格履行卖出义务。 对于外汇期权来说,执行价格就是外汇期权的买方行使权利时事先规定的汇率。 合约到期日:合约到期日是指期权合约必须履行的最后日期。欧式期权规定只有在合约到期日方可执行期权。美式期权规定在合约到期日之前的任何一个交易日(含合约到期日)均可执行期权。同一品种的期权合约的在有效期时间长短上不尽相同,按周、季度、年以及连续月等不同时间期限划分。 三、期权履约 期权的履约有以下三种情况 1、买卖双方都可以通过对冲的方式实施履约。 2、买方也可以将期权转换为期货合约的方式履约(在期权合约规定的敲定价格水平获得一个相应的期货部位)。 3、任何期权到期不用,自动失效。如果期权是虚值,期权买方就不会行使期权,直到到期任期权失效。这样,期权买方最多损失所交的权利金。 拓展延伸 期权合约与期货合约是两种不同的金融衍生品,虽然它们在形式上有些相似,但在法律和实际操作上存在很大差异。期权合约是一种赋予持有人在特定期限内以特定价格购买或出售标的资产(如股票、商品、货币等)的权利,但无义务的合约。而期货合约则是一种具有义务在特定期限内以特定价格购买或出售标的资产的合约。 期权合约可以是标准化的,也可以是非标准化的。而期货合约则必须遵循特定的标准化合约,如商品期货合约、货币期货合约等。 期权合约的持有者可以享受标的资产价格波动带来的利润,而期货合约的持有者则需要承担标的资产价格波动所带来的潜在损失。期权合约的交易费用相对较低,而期货合约的交易费用相对较高。 总之,期权合约与期货合约在法律和实际操作上存在较大差异,投资者在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时需要注意相关合同条款和风险。 结语 期权合约是在期货合约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它与期货合约的不同之处在于期权合约的买方具有权利而没有义务必须履行合约。期权合约是指由交易所统一制定的、规定买方有权在合约规定的有效期限内以事先规定的价格买进或卖出相关期货合约的标准化合约。所谓标准化合约就是说,除了期权的价格是在市场上公开竞价形成的,合约的其他条款都是事先规定好的,具有普遍性和统一性。期权合约的内容及要素包括交易单位、最小变动价位、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执行价格、执行价格间距、合约月份、最后交易日、到期日和权利金。权利金又称期权费、期权金,是期权的价格,是期权买方为获取期权合约所赋予的权利而必须支付给卖方的费用。执行价格是指期权的买方行使权利时事先规定的买卖价格。在期权合约中,除了期权的价格是在市场上公开竞价形成的,合约的其他条款都是事先规定好的,具有普遍性和统一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2020-12-29)\t第八条\t民法典施行前成立的合同,适用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合同无效而适用民法典的规定合同有效的,适用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2020-12-29)\t第二十条\t民法典施行前成立的合同,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该合同的履行持续至民法典施行后,因民法典施行前履行合同发生争议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因民法典施行后履行合同发生争议的,适用民法典第三编第四章和第五章的相关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2020-12-29)\t第九条\t民法典施行前订立的合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涉及格式条款效力认定的,适用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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