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指投标者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或者投标者与招标者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权益,情节严重的行为。情节严重的串通投标罪的立案标准:损害招标人、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中标项目金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采取威胁、欺骗或者贿赂等非法手段的、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串通投标,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串通投标的。即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三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