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死刑不适用于哪些人 |
释义 | 死刑立即执行不适用于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未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应判处死刑,但被告人具有自首、立功、未遂、从犯等法定从轻处罚情节的;罪当判处死刑,但案件系婚姻家庭、邻里纠纷激化引发的等。 一、法律规定判死刑的具体条件? 我国人民法院判处死刑时所应当依据的具体法律规定包括: 1、罪行极其严重的; 2、犯罪的时候已满十八周岁; 3、审判的时候没有怀孕; 4、审判的时候未满七十五周岁,或者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 二、故意杀人罪既遂一般会怎么判? 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一般的判刑是: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但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三、死刑适用条件上的限制有哪些 1、适用条件限制。《刑法》第48条第1款:“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所谓罪行极其严重,是犯罪的性质极其严重、犯罪的情节极其严重、犯罪分子的人身危险性极其严重的统一。 2、适用对象限制。《刑法》第49条:“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刑法修正案(八)》在刑法典第49条增加1款作为第2款:审判的时候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3、适用犯罪性质限制。《刑法修正案(八)》取消了很少适用过的13个经济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 4、适用程序限制。《刑法》第48条第2款:“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关于死刑案件核准问题的决定》规定,因杀人、抢劫、强奸、爆炸、防火等罪行被判处死刑的案件,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核准,不必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5、执行制度限制。《刑法》第48条第1款:“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九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第五十一条 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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