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发明专利生效时间 |
释义 | 发明专利的生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的规定,应为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发给专利证书,并予以公告之日起生效。 一、发明专利公开后但没有授权给发明专利证书吗 发明专利公开后,才公开不久,但没有授权,不给发明专利证书。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发明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一起,构成专利法所保护的对象。 发明专利的类型有以下几类: 1、发明专利的涵盖范围面广,包括两种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 2、产品发明是指创造出包含新技术方案的物品。 3、方法发明是指利用规律使用,制造或测试产品的新的步骤和手段; 4、发明可以是产生新的产品或方法,也可以是对现有产品或方法的改进,当前发明以对现有技术的改进占大多数,如为现有产品增添新的技术特征,或对某些技术特征进行新的组合等,只要这种添加和组合能够产生新的技术效果,解决技术问题,就属于发明,能够获得专利权的保护。 专利证书是专利申请经审查合格,没有发现驳回理由,满足颁发授予专利权条件,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专利权的决定,发给专利申请人的专利证书,是一种法律证明文件。 一项专利有多个专利权人,办理专利登记手续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只向第一专利权人颁发一份专利证书,其他共同权利人需要专利证书的,可以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专利证书副本。对同一专利权出具的专利证书副本数目不能超过颁发证书时共同权利人的总数。 二、专利权如何获得 专利权获得流程如下: 1、发明专利申请经过专利局初步审查、实质审查均未发现驳回理由的,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 2、专利局将发出“授予专利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通知申请人办理登记手续; 3、申请人按期办理登记手续的,专利局将授予专利权、颁发专利证书,并予以公告。 专利权自证书颁发之日起生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十九条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第四十条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发给相应的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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