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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法典的保理合同是什么意思
释义
    保理合同是指应收账款债权人为取得保理人的服务,将现有的或者将有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人同时保理人提供资金融通、应收账款管理或者催收、应收账款债务人付款担保等服务的合同,保理合同的内容一般是包括应收账款信息、业务类型服务范围、服务期限、基础交易合同情况、保理融资款等条款。它是商业贸易中以托收、赊账方式结算货款时,卖方为了强化应收账款管理、增强流动性而采用的一种委托第三者(保理商)管理应收账款的行为。
    要式合同是什么意思
    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
    要式合同有一个比较显著的特点就是采用书面的形式,当然,根据不同的合同内容,我们还可以将要式合同划分为法定之要式合同和约定之要式合同两种。前者称为法定之要式合同,后者称为约定之要式合同。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特定的形式,可将合同分为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要求必须具备一定的形式和手续的合同。不要式合同,是指法律不要求必须具备一定形式和手续的合同。
    合同无效是什么意思
    无效合同是相对有效合同而言的,它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欠缺合同生效要件,其在内容和形式上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确认为无效。无效合同是已经成立的合同,是欠缺生效要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不受国家法律保护。无效合同自始无效,合同一旦被确认无效,就产生溯及既往的效力,即自合同成立时起不具有法律的约束力,以后也不能转化为有效合同。无论当事人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履行完毕,都不能改变合同无效的状态。无效合同是当然无效。由于无效合同是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因而它为法律上的当然无效,即其无效,无须当事人主张即产生无效的法律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六十一条 【保理合同定义】保理合同是应收账款债权人将现有的或者将有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人,保理人提供资金融通、应收账款管理或者催收、应收账款债务人付款担保等服务的合同。
    
     该内容由 梁广宙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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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2:5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