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三年后财产分割还受理吗? |
释义 | 离婚协议三年后财产分割还受理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发现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的; 2、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 一般情况下,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的,应当在一年内向法院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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