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债务属于女方个人债务? |
释义 | 属于女方的个人债务包括: 1.女方擅自使用夫妻共同财产从事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债务; 2.女方婚前债务; 3.双方同意在婚姻期间由女方承担的债务; 4.女方因侵权或犯罪行为所负的债务; 5.女方以个人财产从事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债务; 6.女方擅自资助无扶养义务人的债务的。 一、婚前债务算不算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个人的婚前债务婚后另一方没有义务返还,如果能证明是男方为了结婚而产生的个人债务,这个是需要女方共同偿还的。1、如果是婚前个人所负的债务,则一般会视为个人债务,配偶不用偿还;2、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要承担共同偿还的责任; 二、离婚个人债务由谁清偿 夫妻个人债务是指一方婚前所负债务或婚后与共同生活无关、为了个人的需要而负的债务,一般由欠债人自行偿还。主要包括:1、夫妻一方或双方的婚前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基于夫妻关系的确立为前提的,否则谈不上夫妻共同债务。2、婚内约定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以约定个人债务的范围,但是,这种约定不能以逃避债务为目的,也无法对抗第三人。3、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4、夫妻一方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人所负担的债务。这种擅自举债的行为与另一方没有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5、夫妻一方因侵权行为或犯罪行为所产生的债务。造成侵权行为或犯罪行必然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民事责任其中一项承担方式就是赔偿损失。6、管理或成就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时所负的债务。7、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或擅自以夫妻共同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所发生的债务。该担保行为不为法律禁止,但因此发生的债务与另一方无关。8、夫妻一方因恶习或从事违法行为而负的债务,多表现为夫妻一方因赌博、嫖猖、吸毒等而对外所负的债务。 三、离婚债务该如何分配 离婚债务的分配,需要根据夫妻双方之间的协商结果,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来定。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可以让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如何分配i。如果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协商的,那么可以让人民法院做出判决。人民法院会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经济状况、经济能力,以及照顾女方和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原则,判决夫妻双方按照一定比例承担债务,或者让具有较强经济能力的一方单独承担债务。对于一方个人债务离婚后,仍然需要由一方当事人自己承担。夫妻共同债务一般是以夫妻共同财产作为一般财产担保,在夫妻共有财产的基础上设定的债务。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解决共同生活所需的衣、食、住、行、医、履行法定扶养义务、必要的交往应酬,因共同生产经营活动等所负之债,以及为抚育子女、赡养老人,夫妻双方同意而资助亲朋所负债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三条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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