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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办理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释义
    办理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需要的材料有: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4)证明房屋所有权消灭的材料;
    (5)其他必要材料。
    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时,需要先到开发商那里领取房产总证,房屋销售的票据,填写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缴纳契税。然后携带相关材料到登记机构填写,申请登记,等候其审核,审核无误后会下发房产证。
    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四)分割、合并协议;(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八)其他必要材料。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需要的材料如下:(一)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材料;(二)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三)房屋已经竣工的材料;(四)房地产调查或者测绘报告;(五)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四)分割、合并协议;(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八)其他必要材料。
    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规定,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四)分割、合并协议;(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八)其他必要材料。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需要以下这些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材料;(二)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三)房屋已经竣工的材料;(四)房地产调查或者测绘报告;(五)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六)其他必要材料。
    
     该内容由 游潘念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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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2:0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