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拿错了外卖,外卖是40元他问我要两百块钱损失费合理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这种是不合理的,但如果外卖不一样,您自己在知道拿错的情况下不返还或者自己吃了,这种可能构成盗窃,虽然不构成盗窃罪的立案标准,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不过这种情节较轻,民警一般会当作民事纠纷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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