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1、婚前购买的保险,且缴费已经结束,归个人所有,离婚时对方无权分割;如果婚后还在缴费的,则应该分段计算:婚前的保险账户余额属于个人婚前财产,婚后缴费部分及年金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父母一方出钱购买的保险,归个人所有,这时的投保人应该是父母,被保人为子女。
 3、对于因意外、重大疾病、伤残获得的赔偿金,无论是在婚前还是婚后购买,都属于被保险人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
 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部分的保险,有以下分割方式:
 协商分割;
 退保后分割现金价值;
 不退保,补偿另一半50%现金价值,保单继续有效。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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