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起诉离婚所需材料如下:1、离婚起诉状及副本各一份;2、能证明其与被告的合法夫妻关系的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3、夫妻共有财产的清单;4、夫妻感情破裂或者没有破裂的相关证据;5、一方有过错的相关证据;6、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