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房后妈有权利分吗 |
释义 | 拆迁房后妈不一定有权利分,若被拆迁的房屋属于父亲与继母的共同财产,那么获得的拆迁安置房也属于共同财产,对于此种情形,继母无疑是有资格去分割拆迁房的,具体的分割方案,则需要父亲定。 1、老宅基地是属于集体的,任何人都没有权利继承或者是分割,它的产权是集体的。 2、只能分割或继承老宅基地上的房子或者附属建筑。 3、假如后妈和爸爸已经领证的,就有权分割宅基地上的房屋,不过分多少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拆迁安置补偿方式有哪些 拆迁安置补偿方式如下: 1、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 2、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可以在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 3、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被拆迁人不得再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其原则应当是使被拆迁人的居住水平不因拆迁而降低。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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