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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时效中断和中止之间区别
释义
    诉讼时效中断与中止的区别在于:
    1、发生的时间不同。时效中断可发生在时效期间的任何阶段;时效中止只能发生在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内。
    2、法定事由不同。
    一、诉讼时效中止规定是什么?
    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法定事由而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暂时停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依诉讼时效的中止,其已经过的期间仍然有效,待阻碍时效进行的法定障碍消除后,时效期间继续进行。
    发生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
    (1)不可抗力。
    (2)法定代理人未确定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3)其他。例如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或遗产管理人尚未确定时,其时效可中止等等。
    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律效果:
    (1)法定事由发生前已经过的时效期间仍为有效,法定事由经过的期间为时效中止期间,不生时效期间的效力,法定事由消除后,时效期间继续进行。
    (2)法定事由发生在最后6个月内,如法定事由消除后,剩下时效期间不足6个月,应否补足其为6个月,未予规定,通说认为应该补足6个月。
    诉讼时效中止适用于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以外的诉讼时效期间类型。
    二、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的条件
    1.诉讼时效的中止必须是因法定事由而发生。这些法定事由包括两大类:一是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军事行动等,都是当事人无法预见和克服的客观情况;二是其他阻碍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情况。
    2.法定事由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发生在最后六个月之前(诉讼时效期间)但持续到最后六个月时尚未消失,则产生中止诉讼时效的效力。
    3.诉讼时效中止之前已经经过的期间与中止时效的事由消失之后继续进行的期间合并计算。而中止的时间过程则不计入时效期间,为此,民法把时效中止视为诉讼时效完成的暂时性阻碍。
    我国的诉讼时效中止的效力,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后,时效期间继续计算。中止前已经进行的时效仍然有效,中止时效的法定事由消除后,继续以前计算的诉讼时效至届满为止。
    4,中止事由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最后六个月之前,但持续到最后六个月时仍然存在,则应在最后六个月(注意:这种情况下不能在中止事由发生时,就中止诉讼时效的进行)时中止诉讼时效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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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8 18: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