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债务人(上市公司)依据《破产法》规定直接申请法院进行重整(第二条第二款、第七条第一款、第七十条第一款)。 2、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对债务人(上市公司)进行重整(第七条第二款、第七十条第一款)。 3、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一、破产的申请主体有哪些 债权人、债务人和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可以申请破产清算。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七条规定,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二、事业单位重组债务怎么办 通常情况下,事业单位重组的,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法院申请重整。原国有企业改成公司时,要清理原有企业的债权、债务。原有企业的债权债务由改组后的公司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