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转诊的只要在就诊医院开了转诊证明就可以凭转诊证明按照正常医疗保险报销比例进行报销,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没有转诊证明的报销比例要比正常报销比例低。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不支付工伤、第三方侵权造成的意外伤害医疗费用,因为本人意愿或者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意外伤害的治疗费用,按照疾病医疗相同的报销比例报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