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患者入院时根据病情收治专科病区治疗,如无特殊原因一般不转科,但在下列情况下患者需转科治疗︰ (1)入院后主要诊断改变,如以精神疾病入院,需内科治疗。 (2)有特殊需要,如感染控制问题。 (3)重症患者、专科疾病的患者。 2.病员转科需经转入科室会诊同意,经主治医师批准后由经治医师开转科医嘱、写好转出记录。 3、由护士通知转入科并按联系的时间转科,转出科室 派人陪送病员到转入科,向当班护士交班,当班护士应及时 通知接受科医师。 法律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管理,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保障公民健康,制定本条例。 第三条 医疗机构以救死扶伤,防病治病,为公民的健康服务为宗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