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公司在白血病理赔时是否存在歧视行为? |
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在理赔时应遵守平等原则,不得歧视患有白血病等疾病的投保人。若保险公司存在歧视行为,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条:“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在保险活动中应当遵守诚信原则。保险公司在保险活动中应当遵守公平、诚信、合法原则。” 2.《保险法》第二十三条:“保险公司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六)歧视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 3.《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应当承担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民事责任……(二) 不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或者支付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五)歧视、打击报复劳动者的。” 4.《反歧视法》第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任何人,不得对任何人实施不公平待遇或者加以区别、排斥、限制或者其他不当对待。” 分析:保险公司若在白血病理赔时存在歧视行为,将违反保险法、劳动合同法和反歧视法等法律法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保险公司应当以平等原则为基础,公正、合理地对待患有白血病等疾病的投保人,保障其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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