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是否能在一年后撤销? |
释义 | 离婚协议撤销条件及效力:离婚协议撤销需满足一年内无撤销行使、受胁迫或欺诈等条件。《民法典》规定基于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或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可被撤销。撤销权消灭条件包括一年内无撤销行使、胁迫行为终止后一年内无撤销行使,明确放弃撤销权或五年内无撤销行使。 法律分析 1.离婚协议撤销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第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第二:离婚协议是受胁迫、被对方欺诈、显示公平下签订的。满足两个条件,离婚协议一年后可以撤销。 2.《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受第三人欺诈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以胁迫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二条【撤销权的消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结语 离婚协议的撤销需满足条件:一是撤销事由一年内未行使撤销权,重大误解的当事人为九十日内;二是离婚协议存在受胁迫、对方欺诈或显失公平情形。根据《民法典》规定,基于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或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有权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撤销。撤销权消灭的情况包括未在规定时间内行使撤销权或明确放弃撤销权。若当事人五年内未行使撤销权,撤销权将消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合同的履行 第五百三十二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第五百五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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