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孩子已经抱养怎样补办收养证 |
释义 | 孩子已经抱养补办收养证具体如下所示: 1、收养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 2、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子女和被收养人抚养教育能力的证明; 3、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收养子女的疾病的健康检查证明。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收养孩子的程序如下: 1、要求收养子女的当事人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申请收养,按规定提交有关证件、证明材料; 2、收养登记机关在收到有关证件、证明材料的基础上,遵循收养登记的原则及法律规定的条件,认真审查,严格把关,依法办理。 收养是指收下别人的儿女作为自己的儿女来抚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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