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驾驶证扣留异地拿回流程: 1、申请解除驾驶证暂扣:驾驶证暂扣期满或解除暂扣原因已经消除,可以申请解除驾驶证暂扣。申请解除暂扣需要到原扣留地车辆管理所(简称扣留所)办理,提交相关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驾驶证、车辆行驶证、车辆登记证等; 2、签署解除暂扣协议:申请解除驾驶证暂扣的人需要签署《机动车驾驶证解除暂扣协议》,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不再违法行驶; 3、缴纳相关费用:申请解除驾驶证暂扣需要缴纳相关费用,包括解除暂扣费用、车辆保管费用、违法罚款等; 4、领取驾驶证:解除驾驶证暂扣后,需要到原户籍所在地车辆管理所领取驾驶证; 5、异地取回驾驶证:如需在异地取回驾驶证,需要到原户籍所在地车辆管理所办理异地转移手续,将驾驶证转移至异地车辆管理所,然后到异地车辆管理所领取驾驶证。 会扣留驾驶证的情形有以下: 1、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2、机动车驾驶人将机动车交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3、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的50%的; 4、驾驶拼装或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 5、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6、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记记分达到12分的。 综上所述,行驶证被扣后本人可以拿着回执单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驾驶证去违法地车管所处理,填写《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处理后就可以领取行驶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 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