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规定范围内,不需要交税。超额的,要交。 一、关于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财税〔2001〕157号文件: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 二、伤残补助金适用福利费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条:福利费,免纳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税法第四条第四项所说的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