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主使用伪造行驶证件的怎么处罚 |
释义 | 使用伪造的驾驶证,一次记12分。我国法律规定,变造、伪造或者是使用变造、伪造的机动车车牌、登记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没收,同时处十五天以下的拘留,并且处二千元到五千元的罚款。构成犯罪的,需要依法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因为交警在检查机动车驾驶证件的时候,还需要提供行驶证,所以必须要随身进行携带。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五)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六)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七)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八)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九)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十)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十一)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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