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上市公司实施财务内部控制应注意哪些问题
释义
    本文介绍了企业内部现金预算管理、支付行为规范、库存预警机制、销售和收款内部控制机制以及应收票据管理、重大合同财务审计等方面的内部控制机制。这些机制的目的是加强企业的财务管理和风险控制,防范各种财务风险,提高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效益。企业应根据自身业务特点、管理需要和发展阶段,建立相应的内部控制机制,并根据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及时修订。
    法律分析
    一是加强现金预算管理,重点是制定和实施中短期融资计划,优化企业资本结构,实施资产负债比例控制和财务安全流动性管理,需要严格控制现金收支预算,及时组织预算资金收入,严格控制预算资金支付,重点监控经营性现金流量和到期债务,调整资金收支平衡,严格控制支付风险;
    二是规范支付行为,制定资金管控计划,实施重大资金筹集、使用、归集和监控,实行资金集中管理。货币资金的使用和调度,应当按照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和有效合同、合法凭证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在采购和付款的内部控制机制。一是建立供应商评价体系,由采购、生产、质检、仓储等部门组成供应商评价小组,重点对采购货物的性能、质检、价格、付款方式、供应商信誉等进行综合评价。办理支付业务时,应严格检查采购合同中约定的支付条件、采购数量和质量验收证书等有关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二是要建立采购价格形成机制,包括由企业管理层、采购、生产、财务、质检、法律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采购价格委员会。为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和费用,必须实行大订单集中采购或招标确定采购价格,密切跟踪市场价格动态,完善价格调节机制。三是要建立库存预警机制,加强库存管理制度,采取经济批量等方法,科学确定库存的最佳采购批量和资金占用,及时采购,有效控制库存成本,实现企业内部控制目标“最佳储备”。在销售和收款的内部控制机制。一是要建立销售政策形成机制和销售价格管理制度,根据区域市场需求制定相应的区域价格、折扣政策和收款政策,定期审核并严格执行;在客户选择上,要充分了解客户需求声誉、经营能力、财务状况等相关情况,防范应收账款的潜在风险;在合同审批过程中,应对销售价格、信用政策、收款方式、违约责任等具体问题进行审核,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价格策略二是要建立应收账款管理责任制,建立应收账款账龄分析和逾期催收制度,跟踪客户业绩,定期评估客户信用风险,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通过有效的激励和预警机制,将贷款回收率与销售人员的业务考核挂钩,落实收款责任,有效规避坏账损失风险。三是要加强应收票据管理,制定票据管理制度,明确票据管理不相容的后分离,明确票据的受理范围和管理办法,加强对票据合法性和真实性的核查,完善票据到期时提示付款人付款或票据贴现等管理程序,有效防范票据风险。在重大合同的财务审计中。一是要参与重大合同制定审查,重点审查与财务会计密切相关的内容,如资产价格的形成、数量、收付条件等,重点审查经济性、可行性、严格性、合法性四个方面。
    二是加强对重大合同执行情况的审核,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审核和执行结算业务,对不按合同约定履行、应签而不签、验收不合格的业务,会计部门应当提出意见,不予支付。要注重内部控制机制的动态管理。
    企业应根据自身业务特点、管理需要和发展阶段,建立相应的内部控制机制,并根据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及时修订。
    6。介绍中介机构和专家的外部意见。
    例如,企业重大对外投资等会计政策的运用,应当征求会计、评估等会计咨询机构和专家的意见,履行财务决策程序,落实决策和实施责任根据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
    拓展延伸
    根据所提供的标题,该法律分析主要关注建立销售政策和应收账款管理机制,以及优化重大合同审计。
    在商业活动中,销售政策和应收账款管理机制是确保企业盈利的重要措施。这些机制可以帮助企业更好地管理销售和客户关系,降低坏账率和提高客户满意度。
    此外,重大合同审计也是企业风险控制的重要环节。通过审计重大合同,企业可以发现潜在的风险和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解决,以避免可能的法律纠纷和财务损失。
    综上所述,建立销售政策和应收账款管理机制,以及优化重大合同审计,是企业风险控制和盈利的重要措施。
    结语
    企业应根据自身业务特点、管理需要和发展阶段,建立相应的内部控制机制,并根据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及时修订。中介机构和专家的外部意见,在制定重大会计政策时应当征求,并严格按程序落实决策和实施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二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九章 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 第一百七十九条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6 12:4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