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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保险第二年不缴费可以吗?
释义
    本文讲述了如果不再继续缴纳保费,保险合同将会终止。但是如果第二年交不起保费,有六十天的宽限期,在这六十天里交保费仍有保障。如果六十天后还是没钱交,还有两年的中止期,在这两年里没有保障。如果在这两年内把要交的保费补齐,那么保单继续有效。如果两年内没把钱补上,保险合同就终止了。
    法律分析
    1. 如果不再继续缴纳保费,那么保险合同将会终止。
    2. 根据以下三种情况:
    情况1:
    如果不再继续缴纳保费,那么保险合同将会终止。
    情况2:
    情况3:
    如果不再继续缴纳保费,那么保险合同将会终止。
    1,如果第二年交不起的话,有六十天的宽限期,在这六十天里把钱交了还是有保障的。
    2,如果六十天后还是没钱交,那么还有两年的中止期,这两年里是没有保障的,如果在这2年内把要交的保费补齐,那么保单继续有效。
    3,如果两年内没把钱补上,那这保险合同就终止了。
    结语
    保险合同终止的情况有三种,分别是不再继续缴纳保费、在宽限期内仍未交保费、以及在中止期内仍未补齐保费。在宽限期内,有六十天的机会,若在六十天内仍未交纳保费,保险合同将终止。如果在六十天后仍未交纳保费,则进入两年的中止期,在这两年内保险合同将没有保障。如果在这两年内补齐了保费,保险合同将重新生效。因此,在购买保险时,应及时缴纳保费以避免保险合同终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三十六条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三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被保险人在前款规定期限内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但可以扣减欠交的保险费。
    第三十七条合同效力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止的,经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合同效力恢复。但是,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二年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保险人依照前款规定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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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8 10: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