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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水泥厂整体出售员工能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吗
释义
    一、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1、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条件如下:
    (1)使用不合格,即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纪,即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规章制度;
    (3)给企业造成损害,即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承担刑事责任,即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补偿的方式
    1、非过失性辞退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没有最高额限制,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2、经济性裁员的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由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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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11: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