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作岗位变更劳动合同规定需要重新签署吗 |
释义 | 工作岗位变更劳动合同可以重新签署,也可以不用重新签署。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如果员工和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工作岗位和相关条件,那么,发生工作岗位调整,双方最好以书面形式,变更劳动合同或签署补充协议,避免后续争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一、公司给员工更换工作岗位,员工有权不同意吗? 1、更换岗位员工是有权力拒绝的。 根据《劳动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变更应该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岗位属于劳动合同类容。 2、协商不成有以下解决办法: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投诉; (2)申请劳动仲裁; 3、单位行为属于违法,可以要求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4、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5、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相关法律依据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3、劳动仲裁时效为1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应当在单位注册地或劳动关系实际履行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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